学校各二级单位:
时至寒冬,天干物燥,是火灾事故多发期。为加强冬季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高校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23〕58号)文件精神,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同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联合开展实验室电气安全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请各二级单位积极配合,由专人负责、专项安排部署与学校检查组对接,确保检查全覆盖。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标准
依据GB 14050-2008《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T13869-2017《用电安全导则》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中第7.1、11.1、11.3条的有关要求和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配电箱、室内配电线路、插座、插头和延长线、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和其它安全检查等七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电气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
三、检查范围和时间
检查范围包括柏林、虎峪、迎西和明向校区所有实验室。
检查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月22日。
四、检查形式
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老师、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高级工程师、保卫处消防科同志及动力保障中心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分组详见《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电气安全专项检查分组表》(附件2)。
五、隐患的整改
各单位须及时、有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组织整改,能立整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严格落实隐患的闭环管理。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安全领导组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