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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院(所)公用房有偿使用数据信息核对确认工作的通知

2021/11/24 17:04  点击:[]

   公用房有偿使用工作作为学校综合治理能力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校内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得到持续有力的推进。目前,2020年房产资源调节费已进入收尾阶段。按照学校整体工作部署,2021年院(所)公用房有偿使用数据信息核对确认工作即将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月底(即11月30日)前,各院(所)须完成2020年房产资源调节费的缴纳工作,对于未缴纳且未反馈未缴原因的院(所),将依照拒绝缴费情况上报学校。

二、即日起至12月15日前,各院(所)须完成本单位2021年公用房使用数据信息核对确认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各院(所)进入公房查询系统分类导出本单位办公用房、教学用房、科研用房数据信息进行核对;

2、需要变更房屋名称、使用人、房屋用途等信息的院(所),可进入公房业务系统进行修改,并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公房科审核通过;

3、需要变更使用单位、房间号、使用面积等信息的院(所),将相关信息修改汇总后,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公房科进行修改。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18835398609

三、12月16日至1月16日前,各院(所)须按照《公房有偿使用缴费信息确认流程》(附后)完成本单位2021年公用房房产资源调节费缴费信息核对确认工作。

四、2022年春季开学后,各院(所)须完成2021年房产资源调节费缴纳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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