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加入收藏 处长邮箱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国有资产管理处选任综合管理科科长工作方案

2021/11/10 11:56  点击:[]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任岗位

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科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际、群众公认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办事原则。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较强的规矩意识,熟悉高校综合管理科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熟悉计算机应用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熟悉国有资产管理处业务范围,对公房、资产、实验室等管理具备一定处理能力;

4.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吃苦耐劳,勤于钻研。

四、选任时间和程序

四、选任时间和程序

(一)方案审核和公布(11月17日)

(二)报名(11月17日)

符合选任条件的干部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向机关党委报名,提交自荐表。

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3176368

(二)资格审查(11月17日)

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通过适当方式公布。

(四)民主推荐(11月18日-11月19日)

(五)确定考察对象(11月22日-11月23日)

(六)组织考察(11月23日-11月24日)

(七)酝酿建议人选(11月25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补考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快推进公用房有偿使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