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
公用房有偿使用工作作为综合治理能力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已于2019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校资﹝2019﹞10号文件),学校于2020年启动公用房核定及缴费确认工作。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校内各院(所)积极配合下,2020年公用房缴费确认工作已基本完成,然目前各院(所)2020年房产资源调节费的缴纳工作还需加快推进,具体要求如下:
一、涉及缴纳2020年房产资源调节费的院(所)及个人务必在(11月10日)下周四之前,完成缴费;
二、各相关院(所)公房对接人员须及时统计本院(所)缴费情况及缴费中出现的难点,并于11月10日下周四之前反馈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公房管理科。
国资处将协同人事处、财务部、科研院等部门在11月12日(下周五)共同会商2020年房产资源调节费缴纳过程中出现的难点,拿出解决方案。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2021年公房有偿使用工作即将开始,为了顺利推进此项工作,形成学校公用房资源的良性循环,2021年公用房面积核定及超面积缴费确认工作将在11月中旬在各相关院(所)的积极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开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