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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管理科
招标与采购
关于调整学校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校招采〔2019〕2 号 )
2019/11/11 15:26 点击:[]
学校各单位:
学校关于调整采购限额标准经 2019 年第 8 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自 2019 年 11 月 8 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
校招采〔2019〕2号-关于调整学校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pdf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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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