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所):
为充分发挥我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一要在满足教育部对仪器设备年使用机时800小时要求的基础上,提高其使用和共享效率。二要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绩效考核,让考核结果成为仪器设备配置计划和实施采购的必备条件。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有关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办法和意见,以及学校有关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数据填报与考核的工作部署要求,需各学院(科研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以下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根据学校关于贵重仪器设备相关数据统计要求,各学院(科研所)需按照《贵重仪器设备表(SJ3)》填报说明,在2025年 10月 15日前完成填报。《贵重仪器设备表(SJ3)》(附件1)纸质版由学院(科研所)盖章后分别报送至国资部、分析测试与仪器共享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lin985184897@qq.com和chenyujin@tyut.edu.cn,联系人 国资部:朱琳15203406118,分析测试与仪器共享中心:陈玉瑾13753165940。文件名称为单位名称+《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二、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校20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进行摸底调查,《主要平台对外开放共享服务项目清单》须在2025年10月 15日前完成填报(附件2)。《主要平台对外开放共享服务项目清单》纸质版由学院(科研所)盖章后分别报送至国资部、分析测试与仪器共享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lin985184897@qq.com和chenyujin@tyut.edu.cn,联系人 国资部:朱琳15203406118,分析测试与仪器共享中心:陈玉瑾13753165940。文件名称为单位名称+《主要平台对外开放共享服务项目清单》。
附件1:贵重仪器设备表(SJ3)及填报说明
附件2: 主要平台对外开放共享服务项目清单
国有资产管理部
教 务 部
科学技术研究院
分析测试与仪器共享中心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