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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年下半年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

2024/09/13 16:35  点击:[]

关于启动2024年下半年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固定资产的配置,避免无使用价值资产造成空间浪费等现象。现国有资产管理部启动2024年下半年资产报废处置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废范围

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小组鉴定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已达到使用年限资产。

二、处置要求

1.为了确保我校2024年下半年资产处置工作顺利进行,各二级单位对报废处置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2.已超过使用年限但仍能使用的资产,应当继续使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

3.各单位申请报废处置的资产需张贴标签,拍摄相应资产清晰的实物照片并上传至资产管理平台。实物照片是线上审核的重要依据,报废资产无照片或数量不符,审核将不予通过。

4.各二级单位提交报废申请并组织技术鉴定后要妥善保管拟报废处置资产,同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提交承诺书,保证拟报废资产的安全完整移交。

5.报废处置不接受报废资产实物不存在的申请。在报废过程中,如因无法交付实物产生任何纠纷,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列入仪器设备以旧换新第一批购置计划的设备,所对应拟淘汰设备,符合上述处置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废申请。

三、时间安排

1.2024年9月13日起,各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平台对拟报废处置的资产进行线上申请,线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

2.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并进行业务合并,审核通过后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17:00前交至明向校区行政楼B709。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351-3176265。

3.超过截止日期,视为本次报废处置无申请。

四、申报流程

资产使用人登录资产管理平台→提交报废处置申请→进入为期7天公示期(在此期间资产管理员老师可以看到)→公示期满后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拟报废资产进行审核合并汇总→各单位组织相关副高、副处及以上职称、职务的技术人员组成3-5人技术鉴定评估小组对拟报废资产进行鉴定评估并如实签署鉴定意见→打印技术鉴定表一式三份→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部门审核。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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