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二级单位:
根据招标采购、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学校对所有采购项目中已达到退还标准的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进行清理退还。
一、退还范围:学校所有采购项目
二、退还标准: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退还标准为配套服务(包含免费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已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的退还标准为工程项目已验收合格且质量缺陷责任期已满。
现请各单位按照项目统计表(见附件)通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进行情况核实,完成如下工作:
1、请项目负责人核实情况,并根据实际填写《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情况统计表》,务必于8月30日18时前将项目统计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1506748363@qq.com。
注意:有部分采购项目由于时间较久,无法确认采购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有中标供应商及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采购负责人认领项目(附件中标黄部分),并补齐《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情况统计表》信息,一并提交。
2、项目负责人督促供应商尽快办理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手续,已达退还标准的要求9月2日前完成退还手续。
国资部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351-6010332
附件:学校各单位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情况统计表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