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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国资管理相关事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11/29 21:24  点击:[]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工:

依据财务部《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配合财务做好年底报账和对账工作,同时不影响大家的报销进度,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就2023年年终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日常业务

1、资产入库、价值变动业务受理日期截止2023年12月12日17:00。过期将不再进行此类业务的审核。开账日拟定于2024年1月4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对于已在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完成审核流程但尚未到财务部办理报账手续的业务,务必于2023年12月19日17:00前到财务部办理报账手续。

3、凡涉及跨部门资产调拨、退库等相关业务,务请按照规定流程:线上提交审核→线下签字审批→明向校区行政北楼709室提交纸质材料后审核。

为不影响各项业务的正常办理,提醒老师们提前统筹安排好年底资产相关工作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资产科将不再受理上述业务,所有未完结的业务在平台全部作退回处理。

二、资产盘点

12月20日,将在平台发布线上2023年资产盘点计划,启动2023年年底资产清查盘点确认工作。

三、资产报废处置

12月15日,将启动资产报废处置业务的线上申请。

四、特殊事项

对于2023年调查落实的以往日元贷款所购置但仍未在资产系统办理入库资产,要求相关部门及资产使用人员务必在12月5日前在资产管理平台办理入库手续,12月12日前到财务部统一办理报账手续。(此事项属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专项任务,希望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国资处启动2023年资产报废处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国有资产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年终总结及考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