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封控期间开放实验室动态报备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整体安排,近期有教师陆续申请入校,正常开放实验室数量逐渐增多,为保障实验物资、确保安全运行,学校不断调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方式,现结合前期工作提出“动态报备”要求:
一、开放实验室动态报备
拟正常开放实验室实施“动态报备”制度(前期国资处摸底中已报备除外),“开放一间,报备一间”,必须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或临时负责人),实验室开放之前实验室负责人填写《疫情封控期间实验室报备表》(附1),学院汇总后当日报至国资处。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动态报备
依据《关于开展疫情封控期间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单位要组建精干的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对本单位运行实验室进行日常检查。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要求开展检查。
请各单位根据驻校人员实际情况、开放实验室情况动态调整“院级实验室安全检查组”人员,如院级分管领导未在校内,需设封控期间院级实验室安全工作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人主要负责:
1.封控期间与国资处对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如化学品、实验气体等统一采购、发放;本单位正常开放实验室的动态报备;本单位实验室重大隐患的上报等。
2.统筹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制订本单位疫情封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案等。
3.疫情封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其他相关工作。
注:请各单位将封控期间院级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或临时负责人)于4月22日14时前报至国资处。
国资处实验室安全工作联系人:王文峰;
办公电话:6111226;邮箱:sys_tyut@163.com
为保障安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动态报备,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正常开展实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