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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疫情封控期间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2/04/13 12:14  点击:[]

学校各二级单位: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对教学、科研实验室等重点场所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疫情管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温馨提示》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封闭期间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目前明向、迎西、虎峪校区,共近300余间实验室正常运行,2000余名师生学习工作在实验室(当前摸底统计数据),为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安全督导不断档、不掉线,就疫情封控期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三级巡查

疫情封控期间,多方协同,上下联动,整合资源,坚持落实校、院、实验室三级检查制度。

1、由国资处、保卫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单位联合提出要求,分校区组成校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组,(迎西校区由机关党委组织校内封闭的学校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虎峪校区由国资处组织,明向校区由研究生院组织),对各二级单位正在运行的实验室进行不定时的抽查督导;

2、各二级单位组建精干的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对本单位运行实验室进行日常检查。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要求开展检查。

3、正常运行的实验室及研究生工作室开展安全自查,切实落实日查制度,做好消杀工作,做好对《实验室安全日查台账》、《实验室人员出入记录》、《实验室消杀记录》等台账记录的检查工作。

二、明确巡查重点

封控期间,校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组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1、隐患排查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按照国资处和研究生院下发通知要求作出研判;2、导师在线指导是否及时有效;3、检查过程及时了解学生诉求并反馈;4、实验室出入登记、日查台账是否记录准确及时;5、实验过程中是否做好个人防护;6、实验期间是否做到全值守、不离岗;7、实验室是否做好日常清洁及消杀工作;8、应急安全预案准备情况。

三、落实分类管理

各单位要对实验室严格排查、科学判断、分类管理。对正在运行的实验室,实验室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日查制度,做好实验室危险源的辨识及个人安全防护,同时做好疫情消杀工作,确保个人及实验室安全;正常运行的研究生工作室要明确安全负责人,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并落实值日制度;对已临时关闭的实验室,要关闭水、电、气、门窗、仪器设备等,确保无人进出。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根据不断变化的新要求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判,督促整改;同时做好安全预案,及时处置,立行立改。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保卫部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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