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高压气体钢瓶的管理,预防人身和财产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如下要求管理高压气体钢瓶:
1. 高压气体钢瓶应单独存放于室外,具备防火防盗措施,并以钢管接入室内使用,确保用气安全;如确实不具备存放室外条件,室内钢瓶存放间距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张贴警示标志,必要时须加装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2. 各种高压气体钢瓶,特别是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必须严格按气体性质分类存放。
3. 高压气体钢瓶存放和使用期间,各单位应定时检查其安全状况,确保无泄漏或其它安全隐患。
请各相关单位针对钢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方案,并于11月29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124房间,联系电话:6010191。
附件:室外气瓶柜参考制作方案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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