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25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事故、消除隐患,学校于9月12日上午召开了2017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对近期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不留死角、举一反三”的要求,对全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整改,完善应急预案,建设安全文化。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检查范围为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主要检查内容为安全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危险化学品的规范购置使用与处置情况、安全设施建设情况、安全防护用具配备与使用情况、安全隐患及整改成效等。
三、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阶段(2017年9月上旬—9月底)。
1. 各二级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1)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请以学院、直属科研所为单位填写一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1)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2. 各实验室根据上述自查情况如实填写安全隐患自查台帐(附件2),立足于自身情况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本单位无法解决的整改部分报上一级单位统一安排整改。
3. 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并将其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以备上报教育部。
(二)各单位自纠和学校检查阶段(2017年10月上旬-10月底)。
1.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自行整改后,学校将组织实验室安全专家检查组对各单位实验场所逐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查阅材料。检查二级单位提供的制度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易制毒化学品及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台账等记录。
(2)现场查看。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1)对实验场所逐一开展现场检查。
2.检查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向各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三)落实整改阶段(2017年11月上旬—11月底)。
1.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督促各实验室完成整改工作。
2.学校根据各单位整改情况,安排抽查。
3.总结整改落实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学院、直属科研所请务必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表1)和汇总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19915801@qq.com,纸制版加盖公章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危险化学品科(迎西校区主楼118室)。
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与检查要点(2017)
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