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到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现将12月份办理固定资产入库工作的时间通知如下:
1、新增业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网上未申报的)办理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10日。
2、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网上已申报且归口审核通过,但未办理纸质审核盖章的业务,办理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20日。
3、对于已在资产管理科办理纸质审核盖章但未到计财处办理报账的所有入库单,务必于2017年12月20日前到计财处办理报账。
4、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10日为年终盘点、对账时间,停止对外办理入库等手续。开始办理日定为2018年1月11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