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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07/14 12:16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暑期将至,为切实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现将相关事宜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学院、各实验室放假前应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对所有实验室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实验室化学品安全、气瓶安全、高温设备、水电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建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整改完毕。

假期内,各学院值班人员应认真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安全巡查力度,做好巡查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单位负责人和学校相关部门。

二、实验室假期备案,方可运行。

1、假期内停止运行的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门、窗、设备等,张贴封条,严禁人员进出。

2、假期内需继续使用的实验室,需以实验室或课题组为单位,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假期实验室安全承诺书》(见附2),由实验室或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确认。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专员收集汇总后填写《假期运行实验室汇总表》(见附3),并于2021年7月23日18:00前将《假期运行实验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936763201@qq.com,纸质版《安全承诺书》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迎西校区办公主楼129便民箱;明向校区行政主楼711室)。凡未报备的实验室,假期不得开放使用。

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将对暑期仍然运行的实验室进行不间断安全巡查。若发现未报备使用的实验室,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

请各单位、各实验室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氛围。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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