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党委常委指示,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公用房院(所)有偿使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二级院(所)宣讲活动进度安排,11月5日、11日、12日、19日,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张晓刚、副处长任所财,及公房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一行先后四次分别赴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信息与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轻纺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数学学院、大数据学院等14个学院开展《实施方案》宣讲交流座谈活动。
明向校区宣讲活动,受到了各学院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他们就有偿使用定额核算的下一步安排和执行中的特殊情况与国资处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沟通交流,国资处给予耐心解答。此次宣讲强化了二级单位对学校政策的理解度和执行度,为《实施方案》的正式实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