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校长办公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太原理工大学院(所)公用房有偿使用实施方案》,9月,以校资【2019】10号文件形式印发出台,定于2020年1月开始执行。为了促进《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行,国有资产管理处于10月开始对各二级院(所)开展《实施方案》宣讲活动。
国资处公房管理工作人员,分别于10月18日,10月23日,10月24日,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煤化工研究所进行《实施方案》政策宣讲,开启宣讲活动第一站,三个院(所)相关领导出席,学科负责人及各专业教师代表参加会议。会上,各专业教师代表就定额面积核算细则、收费管理,及执行中的特殊情况与公房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探讨,公房管理人员给予耐心解答。
最后,国资处与各学院就“公用房有偿使用”工作推进的下一步部署规划进行了对接,明确了双方职责,确定了工作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