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下午,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召开楼宇建筑命名评审会,评审会由梁丽萍副校长主持,党委办公室、校庆办、党委宣传部、人文中心、校工会、校团委、期刊中心及部分学院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国资处负责人对楼宇建筑命名活动的各项进程和各楼宇主要情况进行了介绍。此次命名活动于2011年3月启动,历时一年,经过了网络征名、投票、征求相关各方意见等一系列程序。
评审专家遵循序列化、反映学校历史文化传承、展示学科功能特色的原则,对我校办公楼、教学楼、学院楼、公寓、餐厅及运动场地的命名进行了探讨和评议,形成了初步意见。
梁丽萍副校长在讲话中首先对与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以及全校师生员工热情参与楼宇建筑命名表示衷心感谢,她指出,大学的楼宇命名体现着一所大学的发展历史、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是大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学校建校110周年为契机,通过楼宇命名回顾学校发展历史,有利于进一步展现学校文化积淀,营造健康、积极、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