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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申报2026年度采购意向的紧急通知

2026/09/01 09:00  点击:[]

全校各单位:

2026年采购工作已进入高峰期,考虑采购项目的执行周期,采购意向公示满1个月方可进入招标环节,为确保2026年度百亿工程专项经费的采购项目能够按期顺利完成,请各单位于202697日前申报今预计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的采购意向,国资部再次开展采购意向的批量统一公示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集采目录内:预算金额50万元(含)以上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必须申报采购意向;

2. 集采目录外:使用科研经费且预算金额50万元(含)以上,或使用非科研经费且预算金额20万元(含)以上货物、工程、服务的,必须申报采购意向。

二、申报内容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要求,采购意向申报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品目、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资金来源、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等。

注意:1、采购品目需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见附件)选择合适的采购品目;2、采购意向预算金额必须大于等于采购计划的预算金额;3、采购需求概况中不可包含限制性、歧视性内容,不可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等。

三、申报主体

经费负责人通过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采购意向”模块,完成2026采购项目的意向公示工作,过期原则上不再公示意向。

如有疑问,可咨询国有资产管理部采购管理科,电话: 0351-6018510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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