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资产管理科将于2025年6月份开展2025年第一次大型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范围
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经有关部门或专家鉴定因技术淘汰、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资产。
二、处置要求
1.望各单位对本次报废处置工作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按时完成,积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及时沟通,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我校2025年资产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2.已超过使用年限仍能使用的资产,应当继续使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
3.各单位申请处置的所有资产需张贴条形码,拍摄相关清晰实物照片并上传至资产管理平台。
4.各单位要妥善保管拟报废处置资产,并提交承诺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顺利移交。
三、时间要求
1.2025年6月3日起,各资产使用人对本人拟报废处置的资产在资产管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此次报废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
2.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于2025年6月19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并进行业务合并,审核通过后的纸质材料于2025年6月23日下班前交至明向校区行政楼709,若有疑问致电0351-3176265,联系人:朱老师。
3.截止2025年6月23日下班前国资部未收到报废处置相关纸质材料的各单位,视为2025年第一次大型资产报废处置工作无申请。
四、申报流程
资产使用人登录资产管理平台→提交处置申请→进入为期7天公示期(在此期间资产管理员老师可以看到)→公示期满后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拟报废资产进行审核合并汇总→各单位组织相关副高及以上职称、职务的技术人员组成3-5人技术鉴定评估小组对拟报废资产进行鉴定评估并签署如实的处置意见→打印技术鉴定表一式两份→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部门审核。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