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核查干部办公用房的通知
各单位:
鉴于学校近期内部机构调整,领导干部人员变动,根据学校公房工作整体安排部署,即日起开展处级以上干部办公用房再次核查工作。请各单位严格自查本单位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调走尚未腾退原办公用房的情况。若有此类情况,请于2024年11月30日(本周五)前反馈至国有资产管理部公房管理科。
联系电话:0351-3176263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4年11月26日
上一条:关于2024年资产年终统计汇总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快采购项目执行进度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