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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02/23 17:27  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和谐稳定,进一步压实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管理责任,现将2024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部署如下:

一、夯实责任体系

1.春季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课题组或实验项目)负责人或导师,要严格履行实验现场第一责任的职责,认真开展本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积极整改所有隐患,同时做好本实验室专业性安全教育、实验场所6S管理及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

2.在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主动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基础上,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要认真组织院级检查,检查结果汇总后,经院级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方可启用实验室,同时将汇总结果和各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3.学校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组织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领导组成员单位,开展校级实验室安全抽查工作。

二、检查工作重点

针对寒假前实验室电气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诸如线路氧化老化严重、超负荷用电、保护接地缺失、相零错接等问题以及危化品专项检查、气体气瓶专项检查等至今尚未整改的隐患,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开展台账销号治理工作,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对于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要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电力主管部门反映解决,在此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整改,情形紧急情况下,应关停实验室,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三、资料汇总

1.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照《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项目表》(附件1),对实验室的安全状态逐条自查,对自查出的隐患要记录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完全,做到闭环管理。

2.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完成自查及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评估工作后,填写《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启用申请表》(附件2),向学院提交启用申请。

3.学院组织检查时,要对本单位管辖内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方位无死角,不重不漏,学院党政联席会应对本单位批准启用实验室审核把关。

4.学院提交《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附件3),要求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

各单位于2024年3月1日17:00前,完成自查及审批工作,报告电子版发送至sys_tyut@163.com,纸质版报告(加盖公章)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迎西校区主楼117门口便民箱,明向校区行政楼B711室)。

各单位实验室启用审批工作结束后,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领导组将组织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实验室年终考核,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附件1 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启用自查项目表

附件2 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启用申请表(实验室版)

附件3 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学院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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