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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4/01/17 15:35  点击:[]

学校各相关单位:

寒假将至,为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夯实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假期实验室的安全、稳定运行,现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并上报假期运行实验室(2024年1月21日前)

1.各二级单位须组织实验室安全巡查队伍,对辖内所有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要求检查做到无死角、无盲点;

2.假期停止运行的实验室及研究生工作室,要关闭水、电、气、门、窗、仪器设备等,并张贴封条;

3.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要采取必要管控措施,停止运行并上报国资处;

4.假期正常运行的实验室及研究生工作室(3个以上学生工位),需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假期实验室安全承诺书》(见附1)及《假期运行实验室汇总表》(见附2),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至学院,未备案仍运行的实验室,学校将按照Ⅲ级安全隐患处理。

第二阶段:假期不间断安全巡查

1.假期正常运行实验室要按照实验室安全日查要求,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日查台账》和《实验室出入人员登记台账》记录。

2.各二级单位要成立专门队伍、明确人员、细化职责、排出时间,做好巡查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报告单位负责人及学校相关部门。《假期实验室安全周查安排表》(附3)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3.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开展假期专项检查,对仍运行的实验室及研究生工作室进行不间断安全巡查。

各二级单位做好假期实验室运行汇总工作,填报《假期运行实验室汇总表》,统一于2024年1月21日17:00前发送至sys_tyut@163.com;纸质版《假期实验室安全周查安排表》、《太原理工大学假期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科(迎西校区行政主楼117室外“便民资料投递箱”、明向校区行政主楼711室)。

假期期间,由校领导带队,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校级实验室安全督导员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二级单位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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