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二级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和山西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发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提高其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增强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持作用。现对我校大型仪器(价值为20万元(包括2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的情况进行摸底统计,详见附件1,具体安排如下:
(1)各个学院需要认真填报仪器摸底情况表,确保填制内容的完整和准确性。
(2)认真核实后,无大型设备的二级单位也需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10号前,将签字和盖章后的大型仪器摸底情况表扫描版和excel版本(附件1)发送至邮箱569598442@qq.com。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