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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及启用审批工作的通知

2023/02/21 10:00  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校园和谐稳定,现启动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及启用审批工作:

一、工作要求

1.工作常态化,每个新学期开学前都要开展实验室安全状态自查工作,排除隐患、学院审批后再行启动;

2.责任明确化,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组织自查、隐患整改;二级单位负责全面检查、审批;国有资产管理处抽查。

二、工作流程

1.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照《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项目表》(附件1),对实验室的安全状态逐条自查,对自查出的隐患要立行立改。

2.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完成自查及安全评估工作后,填写《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启用申请表》(附件2),向学院提交启用申请。

3.学院组织检查组对本单位内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排查,通过学院排查的实验室方可批准启用,批准结果要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

4.学院提交《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附件3),要求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

各单位于2023年2月27日12时前,完成自查及审批工作,报告电子版发送至sys_tyut@163.com,纸质版报告(加盖公章)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迎西校区主楼117门口便民箱,明向校区行政楼B711室)。

各单位实验室启用审批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督导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实验室年终考核,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确保实验室安全启用。


附件1: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启用自查项目表(2022)

附件2: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启用申请表(实验室版)

附件3: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学院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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