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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型仪器院级平台申报方案的通知

2022/06/23 11:13  点击:[]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型仪器共享工作,充分调动大型仪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学校[2022]10次校务会通过的《大型仪器共享推进方案》,本着合理利用资源有效提高大型仪器利用率的原则,各学院成立大仪共享院级共享平台,实验中心主任负责进行管理。

原则上用学科建设经费等公共经费购置的大型仪器必须纳入共享平台,各院级平台负责梳理本平台的试验设备,不能共享的设备要出具相关说明。

为便于各院级平台财务管理,允许各院级平台自愿申请一个平台财务账号进行管理。要求共享测试费的20%划入学校共享基金账户,80%划入院级平台账户,其中二级学院可以提取不超过3%的院级管理费(具体二级单位自定)。对于现有平台财务账号的单位,暂停账号使用,待国有资产管理处与财务部进一步落实(是否20%到账)后方可重启原财务账号。院级平台可申请培训经费支持,经费支持用于仪器设备使用培训和技术讲座,以增强学术氛围,普及大型仪器设备相关知识。

院级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方案(详见附件3)需包含:院级平台共享组织机构;仪器管理和服务人员名单;共享仪器的数量和仪器基本功能等信息;共享仪器的收费标准;年定额工作量;校内培训计划和申请培训支持申报二级单位意见。各二级单位需将院级共享方案(附件1和附件3)上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院级平台大型仪器共享方案最终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

请各单位务必在2022年7月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国资处,其中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迎西校区主楼129室(联系人:张老师,19801331961),电子版发送到569598442@qq.com

附件:1、申请培训经费支持申报表

2、太原理工大学大型仪器共享推进方案

3、大型仪器共享方案模板(根据具体情况修改完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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