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财[2019]3号)、《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资[2019]14号),学校以助力双一流建设为目标,以安全优先、保障教学、助推大平台建设为宗旨,对实验室建设经费执行闭环式、项目化管理。
现启动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范围
实验室建设经费坚持目标导向原则,支持3个模块的建设项目:
1. 基础保障模块: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认证评估类实验室建设项目、新引进重点团队实验室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等;
2. 综合提升模块:创新探索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竞赛类实验室建设项目、孵化大平台类实验室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等;
3. 专项建设模块:实验室6S安全管理推进专项。
具体支持内容见《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指南》(附件1)
二、立项流程
1. 学院在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一申报。
2. 学校统一专家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进入项目库进行滚动支持。
3. 专家依据“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优先级排序,决定项目的支持顺序。
4.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确保实施进度,学校适时进行中期检查、结项验收,项目完成2年后对照“预期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考评。
三、申报要求
1. 各单位对未来三年(2022-2024)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科学规划,在确保实验室安全、保障实验教学的基础上,充分整合资源,谋划大平台建设,为申报国家级、省级实验平台做准备。
2. 各单位要对拟申请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认真调研,要对必要性、可行性做科学论述,要做出相对准确的经费预算。
3. 由学院统筹,涉及多个实验室的建设项目,由实验中心主任或安全专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4.时间要求:3月20日18:00前提交。
项目负责人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及《预算明细表》(见附件1、2),学院审核后,纸质版提交至国资处(明向行政主楼711室或迎西校区行政主楼117室外“便民资料投递箱”);电子版提交至278620615@qq.com。联系人:刘颜玲,电话:0351-3176268。
经学校审批立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将进入学校总项目库进行管理,未进入学校总项目库的项目未来将无法获得经费支持,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对待、全盘统筹、积极申报。
附件1 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指南
附件2 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 预算明细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