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资[2019]4号),现启动2021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在考核中发现差距不足并整改完善,达到以考促建的目的。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是否含化学品管理工作,对30个拥有实验室的二级单位进行分类考核:第一类16家(含化学品):安全、材料、电气、化工、环工、机械、矿业、轻纺、生医、水利、物电、信计、艺术、煤重点、新材料、新型传感器、原位改性、工训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先进成形研究院。第二类10家(不含化学品):大数据、土木、建筑、软件、数学、体育、经管、外国语、文法、马克思主义。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第一部分:年终现场考核50分,依据各单位准备的支撑材料赋分,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安全文化建设、6S管理成效、经费保障等5个方面。督导组现场选取3-5个实验室进行6S管理成效考核。
第二部分:日常管理考核50分,依据实验室安全督导组日常安全巡查情况赋分,考核内容包括实验室各项台账管理、实验室上墙规章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化学品、特种设备等的日常管理。
三、具体要求
1、1月10日起,实验室安全督导组进入各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各单位要根据《现场考核评分表》(见附1)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配合考核工作(注:规定时间内未准备材料配合考核,视为放弃现场考核)。
2、各单位实验室安全专员要主动与检查组联系,根据《年终考核时间安排表》(见附2),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好会议室及相关材料。
3、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是各二级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子项目,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对待。
附1 现场考核评分表
附2 年终考核时间安排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