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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2021/07/07 11:09  点击:[]

学校各单位:

现转发省财政厅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凡是在2022年度购置(建设)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动车及单项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需编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上述范围以外的新增资产暂不列入编制范围。

对于按规定应报批而未获批准的新增资产配置事项,一律不得安排进行政府采购,也不得进行国库集中支付,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与2020年7月9日前报国资处资产管理科。

纸质版报送至明向校区办公主楼B709房间。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yutwj@163.com

附: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7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