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及重点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见附1)的文件要求,依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的工作部署,现启动我校2021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学校所有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进行全面安全排查。
一、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
参与教育部科技司、高教司共同组织的“202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启动暨工作交流会”远程视频会议,同时,部署我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事宜。
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
地点:主会场——迎西校区逸夫楼701室
分会场——明向校区行政主楼一层报告厅
参会人员:各单位组织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安全专员、相关实验室/课题组负责人、师生代表参会
要求:1、迎西、虎峪各单位在主会场参会,明向各单位在分会场参会。
2、本次视频会议,教育部会请行业专家对实验室安全检查要点进行具体解释,对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很强的实操性指导意义,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实验室师生参会。
3、参会人员的签到情况将计入年终考核。
第二阶段:学院自查自纠
时间: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31日
要求:1、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2),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所有实验室进行逐个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各单位认真撰写《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见附3),并于5月31日18:00前提交至国资处。(纸质版提交至迎西行政主楼129室或明向行政主楼711室;电子版提交至936763201@qq.com。)
第三阶段:学校检查
时间:2021年6月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共同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隐患较大以及日常安全管理较为松散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将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各单位。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根据学校的整体安排顺利完成此次专项检查,并着力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附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2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附3 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