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开学在即,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零事故”创建暨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学校开学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
一、整体要求
1、开学前,各单位由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组牵头,对拟开放的所有实验室进行安全排查,排除疫情和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启用。排查过程中以单位统一填写《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排查表》(见附件1),并于9月11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936763201@qq.com。
注:发现隐患要积极整改,如有自身确实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
2、开学后,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消杀制度,一日两消且留有记录。(实验室消杀制度及记录模板见附件2)
3、开学后,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原二维码停用)。(出入登记册见附件3)
二、主要排查内容
1、环境安全:即实验室建筑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是否进行过结构性改造;是否有漏水、漏电现象;是否配备了与实验内容相匹配的安全防护器具,如紧急喷淋、手套口罩、防护眼镜、实验服等。
2、化学品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是否科学合理,管制类(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是否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实验室气体钢瓶、管道、泄露报警是否能够正常工作;室内气体钢瓶是否加装防倒链。
3、仪器设备安全:危险系数较高的仪器设备是否妥善安置且配备相应防护措施,并做到定时检修且留有检修记录和使用记录,如高温高压设备是否置于阻燃隔热板上;危险系数较高的仪器设备旁是否粘贴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
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项检查,请各单位认识对待,做好此次排查工作。
附1 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排查表
附2 疫情期间实验室消杀制度及消杀记录模板
附3 实验室安全管理台账模板包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