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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紧急排查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0/05/27 19:12 国资处 点击:[]

 

学校各单位:

学校发展,安全先行。20206月起,省教育厅将对高校区院校的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特别是实验安全工作将是重点督查内容。即日起,各单位紧急启动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

一、排查内容

1、楼层较高的实验室是否有防止人员意外坠落的防护栏等。

2、实验室门口是否粘贴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及安全逃生示意图(安全信息牌模板见附件1)。

3、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台账是否齐全(6种台账模板见附件2)。

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安全操作规程、仪器操作规程(特别是高温高压设备及其他危险系数较高的设备)、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验室各种安全标识是否齐备并上墙(注:各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规程等)。

5、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是否科学合理,管制类(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是否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各单位要对现有化学品进行清点盘库,做到账物相符;化学品严禁带出实验室。

6、实验室气体钢瓶、管道、泄露报警是否做到定时检修,并有检修记录;室内气体钢瓶是否加装防倒链。

7、危险系数较高的仪器设备是否妥善安置且配备相应防护措施,并做到定时检修且留有检修记录。

8、实验室是否配备了与实验内容相匹配的安全防护器具,如紧急喷淋、手套口罩、防护眼镜、实验服等。

9、实验人员在实验期间是否做到了全值守、不离岗;实验人员在实验室内是否有饮水、进食等现象;实验室内是否有电动车等其他杂物。

10、各单位是否有完善的高风险实验准入机制,高风险实验过程中,实验项目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等)是否做到全程陪同、严格管理。

11、疫情期间实验室是否严格落实消杀制度,并做好消杀记录(消杀制度见附件3)。

12、疫情期间,科研实验室是否严格落实人员出入扫码登记制度(注:本科教学实验室无需扫码登记,只需做好纸质的人员出入记录)。

二、排查要求

1、各单位由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组牵头,认真组织,全面排查,边查边改,从根源上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防止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

2、各单位要做好排查及整改记录,各实验室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紧急排查及整改记录表》(见附件4),各单位汇总后于6101800前打包发送至936763201@qq.com

联系人:王文峰,联系电话:6111226


1  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模板)

2  实验室安全管理台账模板包(含安全检查台账、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台账、非管制类化学品使用台账、气体钢瓶使用及维护台账、实验仪器设备使用及维护台账、实验室出入人员登记册)

3 疫情期间实验室消杀制度及消杀记录模板

4 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紧急排查及整改记录表

5 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包(含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隐患及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督导工作条例、实验室安全准入实施细则、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风险实验安全操作规程的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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