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寒假将至,为保障实验室安全,学校启动学期末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学校整体安排,配合好相关工作。
一、日程安排
1.提交申请(2019年11月25日-28日)
各单位对拟处置危险化学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进行汇总,由化学品专管员在“化学品管理系统”中填写“危险化学废物处置申请”,请务必于11月28日下午18点前完成提交。
2.分类包装、预验收(2019年11月29日-12月5日)
预验收前一日,处置公司会和具体实验室老师联系,实验室需在规定时间内留人配合预验收。
分类包装要求如下,如不符合将导致无法处置。
(1)使用纸箱将空试剂瓶、固体药品、液体药品分类打包,装箱后需在箱外粘贴药品清单,写明药品名称、数量、危险特性等;
(2)包装时要确保各类容器口密封、无泄露,玻璃器皿间需有隔离填充物(如纸片、泡沫等),废液可直接使用废液桶。
3.处置(2019年12月6日以后)
处置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为节约处置费用,各单位需正确甄别危险化学废物,乙醇等废液稀释后自行排放;能提纯、重复利用的药品尽量不处置。
2.各实验室要认真清理,废旧试剂、超量存储试剂等安全隐患较大,务必统一提交处置。
3.各单位化学品专管员组织实验室老师配合预验收和正式处置,保证人员到位。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