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36号)的精神,依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的工作部署,现全面启动我校2019年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观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校各级、各类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各单位自查自纠(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9日)
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1)对所有科研实验室进行逐个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于自身确实难以整改的内容,要制定整改计划。各单位认真撰写《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见附2),并于5月9日18:00前提交至国资处。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2019年5月10日-5月17日)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同实验室安全督导组专家对各单位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隐患较大以及日常安全管理较为松散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将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各单位。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根据学校的整体安排顺利完成此次专项检查,并着力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联系人:刘颜玲;联系电话:6111226;电子邮箱:278620615@qq.com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5月5日
附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doc】
附件【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学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