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12年度公用房房产资源调节费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公用房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更有效地利用和维护学校的房产资源,根据学校决定,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向全校各单位收取2012年度房产资源调节费,房产资源调节费标准为:机关、学院、科研、后勤及直属单位每年 50元/m2(使用面积);产业用房每年100元/m2(使用面积)。请各单位核实用房面积后按规定交费。谢谢合作!
另:2012年度党政职能部门公用房房产资源调节费将根据2012年1月11日学校印发的校【2012】1号《太原理工大学管理干部办公用房与办公设施配置标准暂行规定》文件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
交费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2012年11月1日。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