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中心、重点实验室:
为切实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共享率,请各单位从2015年4月1日起,对本单位单价或整套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认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国有资产管理处今后将依据各单位所有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共享情况,对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年度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每年度的维修维护费用进行分配。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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