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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2/02/21 10:24  点击:[]

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教科函[2022]2号)精神,确保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中的重要阵地作用,现启动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

《通知》明确规定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的班子成员,配备专职实验室安全专管员,厘清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二、无死角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上报

新学期第一周内(2月21日-25日),各二级单位组织专门队伍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覆盖式排查,要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于无力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

三、继续推进实验室6S安全管理,培育安全素养

各二期单位要组织各实验室进行新学期的实验室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清走杂物、清掉隐患、清出习惯”,使师生能够在更舒适安全的实验环境中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激发创新能力,为学科稳健发展奠定必要的安全基础。

四、备齐防疫物资,做到实验室消杀常态化

实验室作为特殊的人员聚集场所,仪器设备数量多,情况复杂,依据《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学校制订了《太原理工大学疫情期间实验室消杀制度》(见附1)。各实验室要根据要求备齐消杀用品,做到每日两消且留有记录。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校领导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排查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疫情期间实验室消杀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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