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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12年度公用房房产资源调节费的通知

2012/10/25 10:36 管理员 点击:[]
 

关于收取2012年度公用房房产资源调节费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公用房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更有效地利用和维护学校的房产资源,根据学校决定,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向全校各单位收取2012年度房产资源调节费,房产资源调节费标准为:机关、学院、科研、后勤及直属单位每年 50元/m2(使用面积);产业用房每年100元/m2(使用面积)。请各单位核实用房面积后按规定交费。谢谢合作!

另:2012年度党政职能部门公用房房产资源调节费将根据2012111学校印发的校【20121号《太原理工大学管理干部办公用房与办公设施配置标准暂行规定》文件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

交费时间为:2012108日—2012111日。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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